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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海湾、新港家园剩余市场可售住宅房源渠道销售代理服务采购询价函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5-12-03   |   浏览:204

各单位:

 我公司的云海湾、新港家园剩余市场可售住宅房源渠道销售代理,现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服务单位,项目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海湾、新港家园剩余市场可售住宅房源渠道销售代理服务采购。

二、销售内容及服务期限:

(一)云海湾:住宅房源17套,总建筑面积1819.78㎡;新港家园:住宅房源42套,总建筑面积5939.59㎡。两项目共剩余市场可售住宅房源59套,总建筑面积7759.37㎡。

(二)服务期限: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2027年1月1日止。

三、项目地点:南宁市吴圩镇云海湾小区、新港家园小区。

四、销售价格:结合市场行情及项目实际情况,拟实行“一口价”政策,加速去化,具体价格以采购人审定的价格为准。

五、合作模式:引入渠道销售代理单位,将剩余的59套房源全部打包交由合作渠道代理销售,采购人与成交人分别签订云海湾、新港家园的渠道销售代理合同(格式合同,详见附件2)

六、佣金上限金额:按每套房源销售总价的3%。

七、报价要求:竞标人所报佣金小于等于佣金上限金额的为有效报价。

八、提取佣金的条件:

1)成交人成功推荐客户并促成该客户与采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同已生效,无退房、解约等情形)的,采购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额乘以成交人的报价向成交人支付佣金。

2)客户成交确认: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视为成交人推荐客户“成交”:

1)成交人已提前通过采购人指定对接人提交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且经采购人客户管理系统核实为“新客户”;

2)客户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3)客户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房款的30%)。

九、结算方式:成交人成功引导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首期房款后,方可视为代理销售成功。采购人根据销售成交情况按月与成交单位结算佣金。

十、资质要求:1)竞价单位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营销策划或房地产代理或地产销售策划或房地产销售代理等相关项目的,有丰富销售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供应商。2)竞价单位必须具有两个(含)以上房地产销售业绩(须提供销售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由各单位自行前往,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及安全责任。

十二、评审办法:由询价小组对竞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中标。如竞价单位报价相同的,以业绩多少评定,业绩数量多者中标。

十一、其他要求:成交人利用自身渠道资源为采购人推荐意向购房客户,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客户接待、需求沟通、带看讲解等销售辅助工作,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安全、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请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按本函附件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价函(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函须盖章密封,并于2025年128日下午18时00分前,送至我公司921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12号创意产园A栋92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将不予接收。

  此函

  附件:1.报价函/Uploads/file/20251203/20251203101629_85574.docx

            2.渠道销售代理合同格式)/Uploads/file/20251203/20251203101636_11425.docx

              

采购人:南宁嘉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工0771-4950175               

                                2025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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