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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宏象标准厂房研发楼更换玻璃幕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0-10-21   |   浏览:963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象工业园研发楼、1#厂房窗户玻璃维修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宏象标准厂房研发楼更换玻璃幕墙工程

2、工程内容及规模:宏象工业园研发楼共12层,楼高48.7m,每层不同部位的玻璃幕墙窗户玻璃均有损坏,需更换约222块,一楼大厅正门钢化玻璃雨蓬玻璃部分已损坏需更换;1#厂房共6层,楼高32.9m每层不同部位的玻璃幕墙窗户玻璃均有损坏,需更换约24块,具体需要更换的部位、数量、规格以现场为准。

3、工程承包范围:投标人完成本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工作;投标人自行提供本工程所用设备、机械、工具,投标人自行负责场内材料二次搬运。

4、工期:30个日历天。

5、工程承接模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税金、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辅材、包施工吊篮,工具设备、包临设、包水电。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并具备良好社会信誉的专业施工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3日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创意标准厂房763号房。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前来,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正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应于2020年10月 27日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创意标准厂房763号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南宁荣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姚工  0771—4979887     

2.监督部门: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电话: 0771—4739076

                           


南宁荣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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