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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绿港集团2019-2020年度(新增)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定点采购更改公告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7-08   |   浏览:9590

一、项目名称:绿港集团2019-2020年度(新增)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10-BJJZ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 23日

四、更改公告日期:2020年07月08日  

五、更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须知” 1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7家的,不得评标。

  现更改为:“第四章  投标须知” 1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 10.4  商务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8)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最近一个季度或连续三个月,拟投入本项目审查人员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现更改为: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 10.4  商务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最近一个季度或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中一、投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为:固定费率     %

现更改为:“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中一、投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为:固定费率     %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16 日9时30分

   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07 月22 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六、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nnlgjt.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

      联系人及电话: 梁工 0771-4951091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0771-5677218

3.监督部门: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孙主任  监督电话:0771--4739076




                   采购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07 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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